2016-01-28

#tag 你知道不知道聶永真的這些那些

 

#tag 你知道不知道聶永真的這些那些

 text/設計發浪designsurfing

photo/DATO

 

世人#tag聶永真    

37/獅子座/攝影/符號/幾何/簡單/永真急制/設計師/天王天后唱片御用/AGI No.1@Taiwan/手遮臉拍照定番/不屑臉有點帥氣/螺絲刺青

設計發浪#tag聶永真

談到設計就很跩/設計以外生活boring/個性是個鄰家少男(?)/親和力滿點 /很懶/占星魔人/半夜做設計會唱台語歌or講外星語/永真急制深夜瑜珈教室(副業)/雞屁股大辣/

 

這次我想#tag他的不是那些已經被說到爛的作品設計概念,而是試著#tag他的設計思考。

 

#tag只提一案

 

【圖片出處】

設計發浪(下簡稱浪):

從以前新人時期囫圇吞棗接案到現在有選擇性,甚至可以自信地只提一個自己最喜歡的提案(比如說王志弘不改圖的規矩業界都是知道的),能到這樣的地步是否與得獎或是成為AGI會員有關?

聶永真(下簡稱聶):

我覺得講地步有點奇怪,應該是習慣問題,以前新人時期比較縱容客戶配合修改,多年前有次跟王志弘一起接受採訪,知道他不改圖的規矩後,我也在思考自己的處理方式。但我覺得跟得不得獎沒什麼關係,應該跟業界資歷有關。無論是否得獎,在業界久了,加上做到一些重要的案子,就算沒有得獎,也能漸漸掌握案子的發言權與控制權。

浪:

所以現在幾乎不會有被客戶打槍的經驗了?

聶:

去年還是有一兩本阿!被客戶打槍時我會憑良心去想是不是這樣做會更好,如果覺得自己不認為可以做的比第一次提案的時候更好(即使客戶覺得是更好的),我就會很客氣地請他們找別人做。我覺得第一次提案基本上就是當時我認為最好的狀態。

浪:

記得你在不妥雜文集裡有寫過曾與一位客戶合作到後來「分手」,把設計全部送他,但請他找別人合作。也是因為對方要求改圖而無法合作嗎?

聶:

我想王志弘也是一樣的,在設計的大體結構不變動的前提下,修改當中的文字內容是OK的,但我覺得以專業來說,內容頂多是一校甚至到二校就應該要修正完,那次是5年前的一個案子,其實設計的主結構沒變,但文字內容我記得修改了將近20次,覺得是很不專業的表現,到最後實在很煩才會寫了那樣的信。

 

#tag得獎

 

翻攝第25屆金曲獎頒獎典禮

 

浪:

上次我到學校演講,看到校園中庭大大聳立著「本校設計系學生榮獲德國IF、紅點設計獎!XX銀、Best of..….」,在媒體喜愛報導「台灣之光」新聞的推波助瀾之下,我知道有些學校甚至規定沒有拿到一個紅點或IF設計獎就無法畢業。許多學生會認為得了國外設計獎便是一個認證自己是「夠格」的設計師的一個tag。你認為得獎對你而言的意義是什麼?

聶:

但是得獎並不等於什麼捏(笑)

有些設計公司會以得了多少獎來當做自己公司被客戶檢視的credit,但其實得不得獎對我來說有點其次,我不覺得這些獎項能當做什麼說服客戶的證據。得獎作品雖然都可以說是好設計,但我不見得對那個得獎作品會有「感覺」。以產品設計來說,進入市場後,得了紅點或IF的設計獎在消費者心理會有種像是認證獎章的感覺;但平面設計來說,視覺表現藝術範圍很廣,「感性」地去談喜不喜歡這個設計也會有很多可能性,得獎的設計可能是在商業上水準很成熟的東西,但我喜歡的反而是一些很art、像是東京TDC那一掛的作品。

那一掛的人可能不愛參加比賽,也無感於紅點、IF,也不會想去拿那樣的獎。還是看作品本身屌不屌,如果真的不錯,自然就容易被很多客戶需要,作品逐漸增加的狀況下,名字自然會耳語傳播開來,被很多人強調他的重要性。

 

 

#tag剛剛好的設計

 

與莎妹劇團合作的《be wild:不良》

 

浪:

你曾在博客來OKAPI分享「be wild:不良」設計文章當中提到,裝幀是一種「如何使用技術」的概念,我們不需要特別想念。今天剛上架的東西,明天就可以預期有一百份不同的變形複製體,誰都可以做得更過,甚至走火入魔;我們都應該更專心在誰先把這個形式做對做得剛好,這是一開始就有的潛則。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出現?

聶:

台灣的平面設計,尤其在裝幀、印刷這一塊在近年蓬勃發展,我會寫出這句話是因為常寫OKAPI,很怕在分享自己的設計概念時總是過度強調自己使用的工法,其實我覺得這是每個設計師應該都要會的知識,提到基本的沒有問題,但講太多就俗氣了。

花俏的東西,視覺上很搶眼,有些人的確使用得很適當,但有些人使用了太多工法,讓消費者覺得,看起來酷炫就等於設計做得很好,對設計做久的人來說,其實不盡然如此。在做「不良」這本書時我只是把工法應用在我覺得適當的地方,其他就是看設計美感。一方面要避免自己寫出來的結構跟其他設計師雷同,一方面擔心設計說明因過度強調某些層面寫得濫情,所以把心中的話說出來而已。真的不要提起太多工法,其他在art sense上的表現我覺得更重要。

浪:

所謂「剛剛好的設計」我想對每個客戶或別的設計師來說可能標準都會不同,對你而言是否有一個可以被量化審視的標準?

 聶:

我不確定耶。不確定是否有一個可以被審視的標準。但我覺得一旦有兩造的標準,就是設計師跟客戶的標準在同一個案子底下存在的話,對我來說應該要以設計師的標準為主,才是比較準確的。(浪:太好了,我也這麼覺得!)

 

#tag定位

與莎妹劇團合作的《不在:________博物館》

 

浪:

如果平面設計的載體不是唱片或書籍,你還會想做什麼樣類型的平面設計?

 聶:

hmmmmm(稍微沈吟一下),我會覺得舞台劇的視覺是可以很好玩的。剛好《莎妹劇團》也是放很開、某種前衛類型的劇團,所以才會一直跟莎妹合作。如果要我做什麼….(浪:商品型錄?)什麼表演工作坊之類的我可能就做不好,因為是不同掛的東西。我絕對相信客戶與設計師會群聚合作就是因為他們氣味相投。

與莎妹導演Baboo合作一直都是很直接的溝通,比如說他有自己的想像,有時候看到稿子後會打來問我這樣調整一下是不是會比較好?我可能就會直說沒有噢,不會比較好。真的有比較好才會改給他,非常直接的討論,沒有誰打槍誰。

 

 

《相愛的七種設計》

 

浪:

陳宏一導演最近有部與設計相關的電影「相愛的七種設計」,海報便是你與Baboo的合作吧?像這樣一起為某個客戶合作的案子多嗎?

 聶:

對,Baboo是視覺企畫,我做海報設計。我們會討論要怎麼合作,他去安排所有的攝影,我再去組合出我們要的結果。像黎煥雄導演的音樂劇「向左走向右走」他也是做企畫。(浪:但他本身是莎妹的導演耶?)他這一兩年開始接這樣的案子,可能覺得為自己的退休生活著想,萬一哪天劇場導演做不下去還有飯吃吧!(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