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1-28

#tag 你知道不知道聶永真的這些那些

 

為攝影師濱田英明在透明公園個展設計的海報

 

浪:

那你會想做我剛說的「商品型錄」的案子嗎?

聶:

我閉著眼睛都可以做很好阿!(大笑),我不會說沒興趣是因為我有自信可以排版排的比別人美,只是說這對我沒挑戰性,排完了看起來是個有水準的型錄但然後呢?我也不會想把它當成我的作品。

浪:

以平面設計接案來說,為客戶做完案子後可以拿來當自己作品宣傳,還是說也會有必須保密不能說的狀況?

聶:

我的狀況可能比較特別,現在很多人來找我是希望能在他們的作品上#tag我的名字。唱片或書籍在版權頁的地方一定會放設計師的名字,所以剛好這份工作比較特別是能夠具體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現。如果說今天服務的客戶是像你剛才說的商品型錄,或是誠品的店內雜誌、DM等,那個即便做得很好看也沒有空間放設計師的名字。所以我才會覺得有那麼多新的平面設計師對唱片或出版產業有憧憬,因為唱片跟書是文化傳播的工具,可以很快地把你的名字傳播出去。

浪:

曾在網路的接案外包網上看過很多離譜的價格,比如說一個設計案200元之類,但實際查過平均價格,其實也是低到很可憐的設計費,這或許就是目前一般平面設計師接案均價也不一定,你怎麼看待這樣的狀況?

聶:

我認為設計師的品質不一樣,自然就會有適合他的客戶。以LOGO來說,有200元也一定有200萬想請設計師做,客戶出的價格反應回來就是自己的品牌價值而已。(微笑捻鬚)

浪:

有些平面設計師在不同的載體上也表現得很突出,比如說像是與廟宇跨界合作,把媽祖拿來做設計的元炳荃,他讓設計徹底融入一般民眾的宗教信仰裡,但在媒體取材上,似乎遠不如做流行唱片或書籍來的注目度高,你覺得這當中的原因,是否真的因為載體不同,設計師本身就比較不容易被注目與討論?

聶:

我覺得的確跟做的東西有關係,唱片跟書在媒體取材上是一個容易討好的題材,當然廟宇的跨界設計也是一個討喜的方向,但假設我三者都做,絕對是唱片跟書所能夠發揮的藝術價值最大,因為跟神明有關的設計面對是更廣大的群眾,不可能把那個距離感做得太強悍,必須要縮短跟群眾之間的距離,所以在設計上勢必要有一些更通盤的符號妥協,對一般人來說,這三者都擺在面前硬要比較注目度,一定會選擇一個最符合閱聽人期待的東西來說嘴,但當然事實上是不公平的。

 

#tag 沒有代表作

《#tag沒有代表作》精裝版

浪:

#tag沒有代表作」的精裝版裡聽說是把做過的作品材質在這本書裡重現?

聶:

應該是說把之前做過的書,換「紙」來重做一次,保留原本的燙金、印白墨、車線等等工法,因為一般作品集呈現方式就是把設計完稿印在紙上,你卻無法觸摸到當時這件作品的質感。

浪:

所以如果有機會想把過去做過的案子拿回來重新詮釋的話,是否有一些作品希望他消失重新做一個新的給他?還是這不能講?(笑)

聶:

真的有後悔的東西的話,如果可以回到當初我會希望直接推掉而不是重做!希望他不曾存在過。(浪:是因為現在比以前進步了,所以看過去的東西不順眼嗎?)其實不是,現在有比較多的決定權,但過去其實有很多案子都有必須與客戶妥協的部分,新人時期適應客戶需要比較多的時間,最後才會知道是不是能長期合作的對象。現在經驗多了,在接案當時就會審慎評估,所以失敗率就會低很多。

 

左為上一代(?),右為王志弘所設計版本

 

浪:

請為我們推薦一本/一張封面你覺得很醜但內容你很喜歡的書/CD

聶:

我很喜歡羅蘭巴特的「戀人絮語」,他在講很多戀愛的東西卻非常解構,是一本心理學跟語言學結合在一起的書。之前的封面比較上一代(?),但後來王志弘重新做了一個封面現在很美,所以就沒有遺憾了。CD的話,之前因為很喜歡李玖哲的歌,但他之前專輯是找他朋友做,倒也不是說醜只是感覺稍微少了點什麼,所以主動打電話去華納毛遂自薦說我想做他的專輯,後來做了兩三張。 

浪:

目前從海外來的案子多嗎?

 聶:

如果你的海外指的是香港、大陸的話那還蠻多的阿(笑),華文區還蠻多的啦,以外的就比較少。不過像之前那個幫五十嵐威暢在台灣演講的海報是東京的town art來找我做,但台灣還是有一個窗口。

 

 《I See Language》董陽孜「妙法自然」展

 

浪:

會想辦自己的個展嗎?

聶:

個展的話,目前也沒有這麼多心力去規劃,而且作品量還不夠,(浪:真的嗎?你可以拿出枱面的作品非常多哎!)因為我還是會想要篩選阿,以「#tag沒有代表作」來說,可能原本做過100件作品,選進書裡剩50件,個展也許就剩下30件之類的。但我覺得畢竟我的作品很多人都看過也在市面上買得到,真的要做我會做一些更偏向實驗性創作、art的東西,像是之前參加董陽孜「妙法自然」展覽我做了「I See Languages」 那樣的視覺實驗創作,跟我在LA駐村玩的東西類似,關於語言藉由視覺表現等等,這樣展覽才會有意義。

 

 

#tag攝影

 

 

 

《編號223》

 

浪:

目前以永真急制書系來說,你選書都是攝影集(tokyo boy alone、編號223)而我發現在不同的設計案裡你也與不同攝影師合作,對你來說「攝影」是構成你設計作品裡必備的元素之一嗎?

聶:

不一定是必備元素,但目前的案子有許多都是主流唱片,因為要宣傳歌手勢必要有攝影師拍攝這個人的肖像,而我覺得設計師必須要為如何呈現肖像做定調,這也是為什麼會跟這麼多攝影師合作的原因。認識了之後就會瞭解攝影師的派別,才會衍伸到之後我會想幫那些攝影師出書。有可能做流行唱片的關係,所以我對影像類的視覺會比較敏感。

 

設計發浪提供

 

浪:

那你自己會攝影嗎?記得你之前似乎有代言sony 相機?

聶:

那其實也不算代言,算是一種合作,拿著他們的相機拍看看,我真的沒有會特別想要去拍照的衝動,但如果有比較閒想要拍照的時候,當有想上傳臉書或flickr的念頭時,一定就會想好要怎麼拍,拍完也會再去做調整,像是sony上次的合作,他們公布的照片都是我挑過且設定過光感的照片。隨便拍的話就不會想上傳。

 

 

永真的攝影《我的》

 

永真的攝影《早晨》

 

浪:

是否有一天會辦自己的攝影展?

聶:

如果真有那一天辦攝影展可能要先籌劃個一年吧!(笑)而且那一年我都不要工作就專心拍照這樣。(浪:甘五摳零?)要做就會想要做到最好。之前去LA駐村會隨便拍拍,但比較像是設計師的參考資料蒐集。但我覺得這件事情一點都沒有賣點吶,我又不是攝影出身,到底 who cares我的攝影阿!!(笑得花枝亂顫)